关于召开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党委,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市属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结交流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和党建创新、特色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二、会议时间、地点
拟定于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对象
各辖市、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的局领导、纪委书记、组宣部门负责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代表(名额分配见正式通知),各市属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党委、总支建制学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请各地各校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经验,提炼形成创新、特色工作材料,及时将党建全面工作汇报材料和创新、特色经验材料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449677、442267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OO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