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门评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市属各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开门评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关于开展开门评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从9月11日起,集中学教活动将进入“公开评议,征求意见”阶段。
一、征求意见对象:
1.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
2.市属各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3.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4.部分市属学校(单位)团委书记;
5.部分县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
二、征求意见内容:
1.局组宣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2.组宣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创新意识、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对组宣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需要提供的服务等。
请接通知后,即将《征求意见表》(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发给有关人员填写,并请于9月19日前将意见表集中送回我局,投入指定票箱。
附件:征求意见表(一、二)
二OO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