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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0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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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年教育中心工作,紧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眼于素质优化,强化制度管理,全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和创新型的党员干部队伍;着眼于增强时代性和实效性,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以“挑战现实、追求卓越”的昂扬姿态和党建工作的积极成果促进全年教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抓学习,以科学的理论、前瞻的思维指导教育实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学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并以此总揽教育工作全局。加强学习,要紧密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好工夫:一是在深入人心上下工夫。要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思想精髓,切实增强全市教育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实现观念更新,思想升华。二是在开拓创新上下工夫。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相结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正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新举措”。三是在力求实效上下工夫。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同本地区、本校(单位)教育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把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到实处。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学习经验,不断深化学习内涵。在镇高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校园网站等多种宣传载体,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这个中心,积极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我委将适时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理论宣讲和交流活动。
2.完善学习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各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单位)和在镇高校要切实加强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心组学习的积极成效来带动机关和基层党员、教师的学习。今年将重点对市属学校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强化理论辅导。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的布置和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将充分发挥市教育讲师团和高校的作用,分阶段、不定期地举办党的基本理论、现代教育理论等报告会或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局机关、市属学校(单位)和市属高校的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辅导。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理论学习辅导活动,要特别重视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党员学习活动,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可充分运用录像和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学以致用。进一步完善干部学习调研制度,把调查研究、思考解决本地、本校(单位)的实际问题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市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优秀调研论文评比活动。
3.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各辖市、区教育局党委要按照上级党委的布置和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有关党员、干部的培训计划和工作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属学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阵地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地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各在镇高校在抓好党员干部、教师学习、培训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在校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今年拟分别举办暑期校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校长培训班、校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以及建党对象培训班,并适时举办在镇高校宣传、学工部长学习班等。
二、抓管理,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干部队伍
4.全面考察、准确把握干部队伍现状。各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在镇高校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并将此视为能否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关键。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部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找准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步伐。市属高校要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将于上半年对市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察。
5.加大干部管理和考核力度。市委教育工委今年将以市属学校为重点,强化制度管理,推动干部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制定印发 《市属学校校长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措施;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二是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加强对市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充实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法,落实年度目标和责任,重点考核干部工作实绩
,与各校(单位)签订 《 2003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制定印发《校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三是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四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在干部调整时,
按照用人适时、适才、适位的要求,对校级领导干部实行必要的交流,新提拔进领导班子的干部,一般要易地交流任职。同时,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对市属高校干部的考核工作。
6.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制度。要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真正把群众拥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认真落实并进一步规范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
三、抓规范,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7.规范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各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江苏省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考核奖惩为杠杆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以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进教育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1)
进一步修订充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继续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校(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建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做到基础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创特色、争一流。(2)
全面开展创建"五好党组织"活动,即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探索一套好方法、完善一套好制度、形成一个好格局,形成“上下联创、共谋发展”的工作机制。(3)建立辖市、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交流例会制度,增强各地间党建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时交流、推广成功经验。11月将举办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镇高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逐步建立校、院两级党组织上下协调、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8.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1)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与指导性,严格按计划发展。(2)建立健全分层培养教育机制。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建党对象、预备党员等实行分层培养教育。重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大、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不定期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听党课、座谈会、学习讨论会等有关活动,并选派他们参加局、校两级党校的培训。
(3)注重改善结构。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与培养造就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相结合,对教育教学一线思想成熟、业务精良的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发展力度。同时,要重视在大学生中培养、吸纳优秀分子入党,确保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9.关心重视统战 、群团和老干部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继续完善与民盟市委会的对口联系制度,积极支持以社会知名人士、民主党派成员为主体的市教育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及时向特邀监督员通报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二是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校务公开、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今年上半年将出台有关完善教代会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干部制度的办法。三是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着力提高团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工团支部建设,关心重视团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四是切实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坚持老干部学习日制度;重视加强对老干部支部和市退离休教师协会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退离休教工的作用;重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工作实效,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老教师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
四、抓载体,树立教育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10. 大力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精心设计符合时代要求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觉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今年拟在市属学校(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 " 树党员形象,比教育业绩,争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模范"主题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单位)党组织也要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并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开展符合本地、本校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各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七一”前后开展表彰活动,对在近两年来基层党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给予表彰。我委将在各地表彰推荐的基础上,选出优秀代表在全市进行表彰,并通过市教育局党团工作网站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11.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申报、推荐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和契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组室和文明青少年等创建和评比活动,要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基础文明行为入手,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促进师生文明素质的提高
。要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继续加大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全面开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从严治师"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评机制,促进"师表工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镇高校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推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为高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1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一要增强学校领导的法制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学校领导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久拖不办,以及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责任。三要狠抓党风政纪建设。各级领导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之下,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年初将制定《2003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并和各市属学校(单位)签订《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
五、抓稳定,确保高校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13.积极推进高校的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大力推进在镇高校的各项改革,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的需求,为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要高度重视高校在办学体制、人事制度和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的调整,及时化解各方矛盾,尽可能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高校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我委将适时召开在镇高校后勤社会化工作经验交流会。
14.进一步维护高校的政治稳定。要始终不渝地把维护高校的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在镇高校要针对当前学校面临的后勤社会化、信息网络化、就业市场化等新形势,反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思想工作,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继续加大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开展高校校园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高校教学生活秩序正常、有序,以崭新的形象迎接省文明学校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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